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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前新雨

切记:不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不用自己的错误迁怒他人

 
 
 
 
 

日志

 
 

欲取之,必先给之  

2013-01-07 18:15:52|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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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朋友年岁已过半百,始终在经济部门工作,都快退休了,和同事相比总觉得在经济上捉襟见肘,想不通找我聊天寻找答案。我也一时说不上什么,我觉得他还是挺仗义的,我们都是十多年的朋友了,我没有感觉他有什么不对劲,回到家里我还是想了好久,还是找不到所以然。不过他有一个不经意的特点,就是不太主动结交朋友,在与朋友交往中一般不会首先付出的,但是正常的礼尚往来还是会的。我不知道这个特点是不是妨碍他的理财。

      古人说:欲取之,必先给之。交朋友是这样,理财也应该如此。没有正常的投入那里有丰厚的回报。当然投资是有风险的,但不是有风险我们就不去投资呀,何况有许多投资人是借钱投资的。他做人做事很谨慎,所以守着现有的成果不担心任何风险就没有必要去想那些我们不想做的事情。我明天与他再交流一下:知足常乐吧,没有更多的财富也不影响正常的生活质量,不去挖空心思想赚钱,轻松;不去担惊受怕投资亏损,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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